离退休职工变更就医医疗机构通知
发表日期:2012-11-08
来源:离退休办公室 作者:曾丽华 本页责编:王占荣,原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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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海淀区公疗单位集中变更职工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》精神,我院离退休职工如需要变更就医医疗机构,须按规定表格填写变更明细,要求如下:
1.报送时间:于2012年11月20日前,将变更医院报离退办。
2.报送内容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去掉医院名称、所选医院名称及代码。
3.变更周期:此次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周期为1年,在2013年底前不得再做更换。
2012年11月7日 离退休办公室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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