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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建设

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党员干部要清廉过节

发表日期:2015-06-26 来源:纪检监察办公室 作者:石晓露 本页责编:李春慧,原驰

端午节刚刚过去,节假日是“四风”问题易发多发期,医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,持续深入反对“四风”,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确保清正廉洁过节。

医院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,严禁以下各类行为:

1.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电子红包;

2.严禁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
3.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;

4.严禁公车私用;

5.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;

6.严禁出入私人会所;

7.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;

8.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。

愿大家过节不忘自律,心不动于微利之诱,目不眩于五色之惑,守得住清廉似福,抗得住清廉保平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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