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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纪委抓住重要节点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

发表日期:2015-09-30 来源:纪检监察办公室 作者:石晓露 本页责编:王占荣,原驰

院纪委根据北京市纪委、市卫计委下发的《中共北京市纪委关于加大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反弹的通知》要求,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,结合开展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,横下一条心纠正“四风”,不断深化作风建设。在中秋、国庆到来之际,抓住重要节点,向全院表明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的坚决态度。

院纪委向各党支都、科室、部门下发通知,对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。《通知》重申了“十个严禁”,营造了“清风廉洁”的节日氛围。

1.节日期间,严禁公款送月饼等节礼;

2.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、宴请;

3.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、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;

4.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
5.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、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;

6.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、收受红包、借机敛财;

7.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;

8.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、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;

9.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;

10.严禁其它违规违纪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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